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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服务

国际商展的展品运输路线:展品在中国指定仓库集中,统一配装集装箱,海运至目的港,陆运至展馆、送至展台。

常见注意事项:
1. 参展商须要按运输指南要求的时间内将展品运抵集货地点。
2. 展品包装箱内的物品应与清单相符,个人物品严禁与展品混放在一起,放置个人物品或其他违禁品可致使海关查扣影响展品出运及延误展会。
3. 清单上填制的货物价格要合理,否则入境国家海关会认为价格太低而按照海关的估计价格收取关税。
4. 境外海关关税须要提前向海运公司查询:如德国进口关税30%,增值税:19%(最后以海关实际收取为准)。
5. MP3,MP4,DVD播放机等产品若展商在发运前提供国际认可的飞利浦认证证书,否则海运公司会按照正常的展品程序运输;若展商若无法提供国际认可的飞利浦认证证书将延误其他货物的清关送货。
6. 所有展品外包装必须显示“Made in China”字样。

包装要求:
1、 参展商所提供展品必须与预先提供的《展品清单》相符;展品运抵仓库时,由接货人员实地测量并记录,经交货人和仓库接货人签字为准。参展商、主办单位、运输公司各执一份,此凭证将作为参展商货运付款凭证。
2、 参展商所提供的展品包装应适合展品反复拆、装及多次搬运的要求,箱内加固要符合运输要求,箱内须有防水、防潮内包装(目的地交货时如果发现外包装良好,内部货物损坏乙方不负责任)。
3、 参展商应负责展品包装箱加封,并在包装箱两侧刷制清楚且不易脱落的唛头(唛头标注方式见附件2)。凡重量体积较大的展品须标明重心和起重标记,易碎、危险品均应按国际货物运输标志标明。
4、 外包装外形尺寸必须以货物外形包装的最大长、宽、高为标准计算(例如:圆筒形货物的体积应该以圆筒的直径平方乘以高计算而得)。
5、 包装箱材料必须无虫蛀、无腐蚀、无树皮;严禁使用旧纸箱。
6、 展品如采用木质品包装(木箱、托盘),参展商须在产地办理木质包装熏蒸证明。作为报关单证之一。

货物的交接:
在展馆,承运方凭《展品清单》向参展商交货,双方核对展品件数、检查外包装状况,展品数量准确,包装完好,参展商在《展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损、货差,参展商应当面向承运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参展商签字验收合格后,承运方运输责任终止。

回运:展商如有参展货品回运事宜,请在船舶开航前书面向我司确认,以便我司安排订舱、仓储等回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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