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申请条件: 在这里所指的邀请函统指由展览主办方发出的签证邀请函。该邀请函仅向参展或参观展览会的公司、企业签发。个人申请不予接受。 参展商申请邀请函所需资料: 公司中英文名称,出国人员的中英文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 办理签证申请程序(以德国签证为例): 为保证赴德国参展或参观申请签证的成功,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适用范围:持申根签证者(即:签证上无任何加注)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前往 / 自由往来于 “ 申根国家 ” :德国、比利时、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荷兰、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奥地利、波兰、葡萄牙、挪威、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 注明:以上消息以使馆最新内容为准! 根据德国大使馆要求,商务签证申请必须在网上填写 http://visa.diplo.de,保存后打印,并亲笔签名。
签证表格填写须知: 网上填写电子表格操作指南 一、 登陆网站 1. 请登陆 http://visa.diplo.de 2. 选择语言:目前可选语言为德语和英语 3. 请认真阅读关于网上填表的介绍,并点击“继续” 4. 请认真阅读有关领区划分的介绍,并点击“继续” 5. 如您是第一次进行网上填表请点击“新申请”(new application),如之前填写并保存过数据文件,可点击“浏览”选择保存的文档,并下载。
二、 填写表格 1. 姓 2. 不填 3. 名 4. 生日(日/月/年) 5. 不填 6. 出生地(应与护照一致);出生国家(应是中国) 7. 国籍(应是中国) 8. 最初的国籍(应是中国) 9. 性别 10. 婚姻状况 11. 父名(应划“-”) 12. 母名(应划“-”) 13. 护照类型(应是因私护照“national passport”) 14. 护照号码 15. 签发国家(应是中国) 16. 签发日期(日/月/年) 17. 有效期至(日/月/年) 18. 不填 19. 当前职业 20. 工作单位地址、电话 21. 主要目的地(应是德国) 22. 签证类型(应是短期) 23. 签证(应是个人签证) 24. 入境次数 25. 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90天) 26. 过去获得的签证及有效期(用简写方式,如:USA2000,UK2003) 27. 不填 28. 曾经停留的申根国家(用简写) 29. 旅行目的 30. 到达日期 31. 离开日期(护照有效期应在离开日期之后仍有至少6个月) 32. 首次入境地或过境路线(如法兰克福、慕尼黑或柏林等) 33. 交通工具(应是飞机) 34. 邀请人姓名、邀请单位或酒店名;电话和传真;地址;电子邮件地址 35. 谁来承担履行和生活费用 36. 费用承担方式(请选择);医疗保险到期日(日/月/年) 37. 划“-” 38. 划“-” 39. 划“-” 40. 任意日期 41. 划“-” 42. 不填 43. 如果您是欧盟或者EEA成员国公民的亲属,请填写 44. 请仔细阅读 45. 申请人家庭住址 46. 电话(直线或手机) 47. 填表地点和日期,请在打印后填写 48. 请在打印后签名。注意: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签。
申根签证申请表上第34项德国联系人及地址 请点击
三、 表格保存和打印 1. 请选择“保存并打印” 2. 点击“PDF”图标,系统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有漏填或错误填写,系统将自动返回填写申请页面。如果申请表已完整填写,建议保存在硬盘上。保存后可进行打印。 3. 注意:打印电子表格时,应选择“高级”,并选择“作为图像打印”以便成功打印条码。 其它须知及注意事项: 请务必保留邀请函复印件 ,并在旅行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请尽早办理护照、签证预约。 事先充分了解展会的时间、地点、产品和自己参展(参观)的目的和计划,不能一问三不知; 尽量避免同一公司夫妻、兄妹、父子等亲属关系一起申请; 年轻未婚,特别是在国内无产业、资产和固定工作的人员,要谨慎申请并有充足回归理由; 去而不归人员比较集中地区的申请者,更要充分准备; 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参观者或参展商需诚实确认身份,避免信口开河、适得其反; 准确填写信息,如在德酒店需提前预定,不可随意填写,会要求核实; 可提出自己的特殊要求(如希望得到的签证 、在德停留时间), 但不可强行要求,要提前申请(使 / 领馆有审核工作日制度,不予提前办理,也不会随意延长在德停留日期); 一旦获得德国签证,就尽量从德国首站入境,不要在第三国入境,避免节外生枝; 若有旅行社、签证代理公司等中介,声称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担保的,请勿轻信;应与我方联系确认,避免耽误申请; 面试时,注意自己谈吐和衣着形象; 请警惕个别不良代理,假冒我公司名义违规操作。 根据德国使领馆要求 ,前往德国进行商务或旅行的人员在向领事馆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一份保险公司提供的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医疗保险证明,这份保险包括:3万欧元(相当于30万人民币)的医疗费用补偿、医疗运送、送返等保险保障。
除以上所提及的内容之外,展商在签证时应携带展位确认书、付款证明、展位图纸等相关文件和参展产品目录、与拜访公司的联络信函、相关商务记录(如往届参展、本届参展同德国对口公司的联络文件、拟成交合同等)。以证明展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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